欢迎访问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方网站!
学院新闻
“山海论坛”第55期在泮河校区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4-05-11 09:24:11
 

撰稿:付博睿 杜生一   责任编辑:杨瑞   终审:孙建迎

 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丰富学生课外时间的学术交流活动,2024510日下午,“山海论坛”第55期《意思自治在民法上的能与不能》在泮河校区综合楼N301顺利开讲。

  本期论坛由法学系王伟副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相见主讲,法学系教师、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了本期论坛

  曹相见教授以中山大学法学院张民安教授对意思自治概念的界定为同学们开启了本期论坛,随后又在意思自治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关系的探讨中深入阐释意思自治。

       随后曹教授又从民法总则、合同编、物权编、人格权编四个角度分别探究了蕴含在其中的意思自治内涵民法总则中意思自治为首,曹教授从意思表示到法律行为、从个人自由到诚信责任意思自治与信赖保护的统一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紧接着以意思自治在合同编的贯彻、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意义以及合同效力与意思自治的错位利益三大方面帮助同学们对合同编中的意思自治有了更好的理解提及物权编里的意思自治,曹教授则以民法典条文为例,从作为通说的区分原则和区分原则何以不必要两大部分进行阐述最后讲到人身权中的意思自治时,曹教授以发问开端,提出人格权能否商品化,人是否拥有自杀的权利等问题。最后,曹教授以生活中典型鲜明的案例为引,以“身份关系意思表示的特殊性”这一问题的阐释结束了报告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发言踊跃,现场氛围十分热烈,曹教授引用经典案例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活动最后法学系张丽珍教授和侯圣贺老师作为与会人对曹相见教授莅临山海论坛表达了感谢,曹教授也对同学们的学业生活表达了美好祝愿和殷切期望。

  本期山海论坛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民法的交流机会,在曹相见教授对专业问题的讲授中增进了同学们对法律问题的思考和理解,对民法上的概念问题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拓宽了学生们的法律视野,增强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山海论坛作为我校法学专业特色学术交流品牌,无疑为我校法学本科生、研究生法学素养的进一步提升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