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管理制度  实验室守则
实验室守则

室守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实习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室工作“有规模、可教学、可研究、利就业、可持续”,特制订以下守则:

一、各系开设实验课应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文件;实验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填写《实验课程表》,交实验中心统一安排和保存;教师每堂课填写《实验教学日志》,以便统计和管理;学院制定相应政策,支持教师开设课内、独立实验课,鼓励开设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型、研究型、综合型、创业型实验项目。

二、实验室向院内外学生开放,学院鼓励学生个人或社团组织、兴趣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假期)到实验室参加实验、制作、发明、创造活动,经申报、批准、登记后由实验中心统一安排;实验室低值易耗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由院办公室和实验中心采购。

三、师生进入实验室,着装得体,行为规范,保持肃静;实验室内设备、物品布局合理,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门窗干干净净,不许乱扔乱画,不准将食品、饮料带进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严禁擅自动用实验设备或修改、删除原始设置,不得私自拆装、带走设备配件。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实行管理责任制,登记建账、建卡,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挪作他用、拆卸和改装。

五、非实验技术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实验仪器设备、物品一般不得外借,确因实验需要调剂使用的,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办好借用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及时归还;校外单位借用时,须经学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教学计划内使用实验室,须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心统筹安排。非本院人员使用实验室,须经学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七、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使用,学生未经教师同意,不得随意操作仪器设备,以免损坏仪器。如有损坏,要立即报告,并查明原因,填写报告单,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八、加强实验室管理,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侵占实验室;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实验作业、实验文件、书包、工具等应统一存放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每次使用完毕,将实验设备、物品恢复原样,关闭所有主机及显示器,并清扫卫生,关好水、电、门、窗,有关责任人应最后离开实验室。

九、各个实验室钥匙由实验中心统一负责管理,实验室、钥匙、设备、物品等要优先保证实验教学使用,每次使用或借用必须履行登记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并检查验收,发现脏乱或损坏、丢失等,按有关规定由使用、借用人负责整修或赔偿。

                                                                 

                                                        实验教学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月